我是一个曾经开发设计过金山毒霸的共享软件作者,出于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的想法,我从不在自己的作品中捆绑任何第三方的插件(不管是不是流氓). 我的作品有 PIMOne,DiaryOne,eDocOne以及SUIPack皮肤控件等...
共享软件·流氓插件·盗版破解
@ 2006-09-29 18:06
作者: Nicrosoft
bog: http://www.nicrosoft.cn/blog/blogview.asp?logID=250
最近,流氓软件的话题,开始热闹起来了.
自从最早的3721出现后,流氓软件/插件一直是令我深恶痛觉的.我先给一个我对流氓软件/插件的定义,免得读者对错号,入错座:
流氓插件:通过spam方式(比如当你访问一些网站时,老是不厌其烦弹出来要求你安装的)或者任何其他用户不知情情况下安装的,并且难以卸载(包括没有明确的给出卸载方式说明的),甚至会给系统带来不良影响的插件.
流氓软件:捆绑流氓插件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安装的软件(无论是否带卸载).
最早的3721,虽然我是将他归入流氓插件行列的,不过说实话,确实也看到过很多初级电脑用户,真的需要它.那么可以说,3721至少还有一点“用处”.而发展到现在,这些流氓插件绝大多数已经不再具有一点用处,除了弹广告和搞砸系统,以至于现在被开始讨伐.
身边一个朋友,一次找一个文件修复工具,下载了一个号称免费的1.2M大小的安装包的工具,安装后,其实真正有用的只有一个EXE,200K不到.安装30 分钟后,系统开始变得不正常,然后几乎无法再使用.重起进入安全模式检查,发现居然被安装了超过30个插件(分别存在于系统临时目录、系统目录等).可见流氓插件/软件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,招人憎恨.
不过,这次这个话题热闹起来,比较出乎我意料的,是居然有很多人支持流氓插件的存在.
屁股决定脑袋,争论双方当然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,那么很显然,支持流氓插件存在的,一定是该“产业”的受益者.受益者有谁?插件提供者?广告商?流氓软件作者/发布者?
插件提供者,那些流氓插件的制作公司,发布插件无非是为了一个“市场占有率”,然后可以提供一个“良好”的广告发布平台.插件提供者在这场争论中,一般都只是表现出“无辜”而已,并不承认自己发布的插件是流氓的,当然,也不会明白宣示支持流氓插件.
广告商,花钱在流氓插件上打广告.我目前还是很不明白这些广告商的想法,莫非这个广告效应真的很好?争论中倒是还没有听到过来自广告商的声音,很想听听.
流氓软件作者,本应是共享软件/免费软件的作者,出于各种原因,成为流氓插件的最有力的散布者,当然,会给自己带来一定收入.而最明确表示支持流氓插件的声音,正是来自这些作者.以下为了行文方便,简称这些作者为A作者.
最早,出于兴趣,很多人将自己写的能解决一定问题的软件,发布在网上,供大家免费下载以满足自己的成就感.后来,当他们发现软件用的人多了,就需要不断维护和改进,但这个是需要成本的,所以,他们开始收取少量费用,这就有了共享软件.再后来,因为可以收取费用,就可能变得有利可图,出现了大批商业运作的共享软件,于是shareware成为了一个产业.
赚钱的事情,当然大家都会有兴趣干,而做共享软件来赚钱,就成了非常吸引挣扎在温饱线的中国程序员们的方式.不过,中国共享软件的发展并不那么顺利(其实,这个世上,有什么事情是回一帆风顺的呢?),同样挣扎在温饱线上的用户们,并没有太多能够用于消费软件的钱,唯一只能寻找免费软件或者破解的盗版软件.软件作者们发现用户在使用自己辛苦编制的软件,却不给钱,心里肯定不平衡.一部分开始寻求在海外生存,一部分开始拼命研究防破解技术,一部分开始给自己的软件中加入广告插件,以换取一些广告费用.还有一部分,也就是A作者们,在流氓插件商的怂恿之下,给自己的软件包中捆绑了流氓插件,并强制或者暗暗装入用户的电脑中,从流氓插件商那里获得收入.
A作者们在争论中始终强调的,无非是:
比如说:“我做共享软件被破解搞得毫无收益,只能捆绑流氓插件”.
比如说:“用户爱用盗版,他们活该被插”.
比如说:“如果没有盗版,我早就是百万富翁了,何必还要插?”
总之,就是盗版该死,一切都是盗版的错,用户爱用盗版,咎由自取.
我想,如果你是这样一种心态,那么你是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共享软件作者的!
盗版存在,由来已久,即使在美国,微软发展的早期,盗版情况也是很泛滥的,但这一点都没有妨碍美国出现那么多软件巨头企业.有一种观点说盗版帮助了电脑/IT技术在中国的普及,我虽然并不十分认同(原因下述),但至少我们这些所谓程序员,包括A作者们,都无法否认,我们也是受益者之一.且不论你现在使用的操作系统,开发工具平台是否正版,只说你在学习电脑、编程的生涯中,一点都没有得益于盗版?如果有,那么现在一旦自己成为作者,就大肆抨击盗版万恶,是不是太不厚道了呢?
再次说明,我不提倡盗版,我的观点是,如果没有盗版,出于经济学原理,我们现在未必不懂电脑以及编程,只是东西不同而已.没有盗版的情况下,用户可以选择免费的东西,即使收费的东西更好.就比如我现在买不起四个轮子的小车,那我就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,买两个轮子,虽然比起四个轮子的要费力,要慢一些,但我只能满足于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.如果没有盗版,那么我们可能现在都在Linux下搞开发,或许开源在中国变得更有活力~~当然,这只是假设,我的意思是,即使没有盗版,用户还是有选择权.
“用户爱用盗版,他们活该被插”,用户爱用盗版,他们就该死吗?仍然基于经济学原理,只要人是理性的,那么如果有盗版存在,当然首选盗版,除非你不是人,或者说不是理性的人.爱用不花钱又好用的东西,是天性,并不是错.错只在于制造盗版的人.
“如果没有盗版,我早就是百万富翁了,何必还要插?”,这句话就更荒谬了,说这句话的A作者作了假设:
如果没有盗版,我目前的所有盗版用户都会给我钱
如上所述,即使没有盗版,用户还是有选择权的,你应该考虑,目前使用你的软件的盗版的人,有多少是必须使用你的软件,并且在没有盗版的情况下,没有其他替代品的用户?有多少是因为你的软件盗版不用钱,才使用你的软件,而如果要钱,就不使用的用户呢?
正如之前看到过一篇文章,说某共享软件作者牛X却穷困,其软件下载量超过10000的时候,“眼看一辆宝马飞走”,这也是基于所有下载了的人,都会购买的假设.凡是做过共享软件的,看到这里(下载量区区1w),应该都会哑然失笑吧.
做共享软件,需要很多方面的素质:技术、营销以及持之以恒的品质.A作者们,你先看看你自己拥有什么和缺乏什么,你都具备了吗?
做共享软件,大致的,可以划分成比较成功的--也就是能有满意收入,和不那么成功的.如果剔除捆绑流氓的收入,A作者们,你觉得自己是属于哪一类呢?应该是不那么成功的吧,否则“何必还要插?”.
一群不那么成功的作者,在那里呼唤抵制盗版,呼唤插件有理.在社会保障体系中,我们应该同情、保护弱者,而在商业角度上,弱者始终是要被淘汰的,要不被淘汰,应该努力成为强者,而不是要求别人保护自己,或者成为流氓或者流氓帮凶.
另外,如果你是抱着要成为百万富翁的愿望而加入共享软件行业的,结果恐怕大部分是要失望的.共享软件从来就不是产生暴发户的好行业,想依靠一两个小软件作品就大发其财,未免天真,虽然有那么一两个典型.即使在全球其他盗版最不严重的国度里,大多数共享软件作者依然只是处于赚点外快的水平,并不是人人都能做 winzip(当然,不是指编程).
如果你依靠共享软件赚不到钱(甚至穷困到生活都有问题),只能说明,这个行业不适合你,那么还是去找份工作吧,或者可以学习流氓鼻祖,去做反流氓.
我是一个共享软件作者,出于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的想法,我从不在自己的作品中捆绑任何第三方的插件(不管是不是流氓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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